資料描述:
為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更好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辦規〔2022〕7號)等有關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對《天津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試行)》(津住建發〔2021〕17號)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區人民政府充分發揮屬地優勢,組織住房城鄉建設、政務服務、發展改革、規劃資源、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指導推動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