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描述:
新鄉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第一章? ? ? 總? 則
第一條? ? 為了加強和規范新鄉市城市規劃管理,保證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保障和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河南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新鄉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家相關技術規定、規范,結合新鄉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 新鄉市城市規劃區內的所有建設項目除符合國家相關規范及規定外,應同時符合本規定。
第二章? ? 建設用地的分類、標準和適建范圍
第三條? ? 建設用地分類,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區的基本原則,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執行。
第四條? ? 各類建設用地的劃分,應當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則,按已批準的詳細規劃執行;尚無經批準的詳細規劃的,應當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分類和本規定表一確定的建設用地適建范圍執行。凡表一未列入的用地類別或建設項目,可以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和用地基礎設施條件,具體核定適建范圍。凡需改變規劃用地性質、超出表一規定范圍的,應先提出調整意見,按法定審批程序批準后執行。